了解“人肉”搜索
古人云:“教淫教贼,藐视君子”。 “教淫教贼”,就是教人做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情。
如今,“教人肉”自然不可取。
首先我们区分一下机器搜索和“人肉”搜索。 像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都是机器搜索,大部分过程都是由计算机完成的。 虽然搜索速度很快,但由于目前的计算机技术还没有发展到可以理解人们的意思的程度,所以有些搜索结果并不能达到人们想要的目的。
顾名思义,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搜索。 它部分是基于人工的方法来一一识别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部分是基于匿名内部人士提供数据的方法来收集特定人或事物的信息。 寻找个人身份或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 人肉在网络上造成了一种流行现象,但也会带来负面影响,比如人身攻击。 它最早的起源是猫扑网。 将传统的在线信息搜索转变为人们寻找人、询问人、接近人的关系型在线社区活动。 可以说,一人一问,各方响应……“人肉”搜索的背后,其实是网友的集体声讨、铺天盖地的批评,以及从网络到现实的无休无止的“猎杀”。
事实上,在当前环境下,人肉搜索无处不在。 在一些所谓的“黑客”QQ群中人肉搜索工具,一群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在微博上炫耀自己的“人肉”XXX或某人,一些人成名后,一些账号会公布该人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仅限QQ、手机号码、身份证、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 有的甚至公布当事人的身份证照片。 如图所示。
“人肉”搜索过程
一般来说,人肉搜索的原因是一个事件。 这一事件可以是犯罪行为(如肇事逃逸),也可以是不违法但为主流道德价值观所憎恶的行为,甚至只是无理事件的主角。 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士或好奇者往往会在网络论坛上发帖,列出掌握的有关该人的信息,并呼吁网友帮助查明该人的身份和详细个人信息。 响应者通过网络、人际关系等途径找到了更多信息,并以汇总形式再次发布到网上。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个人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披露自然信息。个人遗传信息、病历、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等个人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请求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见,人肉是违法的。
“人肉”搜索近期事件
近日,拥有超过780万粉丝、某平台百大UP主之一的知名博主“Kaze”上传的一段视频引发巨大争议。 最终,事件以他删除视频并公开道歉而告终。
在他标有“人肉搜索”的视频中,他作为专业的“搜索者”,精准定位“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人”,并进行详细讲解和演示,展现了搜索技巧的力量。
乍一看,似乎信息量很大。 但客观地说,此举确实可能为网民如何“人肉搜索”提供指导,从而为网民进行精准的网络暴力提供路线图。
有些人非常热衷于窥探他人的隐私,包括他们的实时位置,而他们当中可能存在不怀好意的人。 梁峰的“人肉搜索策略演示”或许为他们提供了人肉武器。
虽然梁峰删除了该视频,但截至删除时,该视频的浏览量已经达到了数百万。 如果有人真的“获得了知识”,然后学习了它并用它来骚扰别人,那么他必然会被称为教唆者。
网络上,不少人认为“侦探片也会出现犯罪情节”为他辩护。 但这显然忽视了基本的沟通道德。
教人“人肉搜索技能”是不道德的——要知道,人肉搜索往往是网络暴力的前奏,其危害不容小觑。
搜索过往新闻,不难发现很多人都遭受过网络暴力:电话被炸、工作受到影响、遭遇人身威胁等等,每一项都足以改变一个人在现实中的正常生活。 网络暴力往往始于人肉。
正是因为“人肉搜索”危害性很大,国家出台法律法规保护公民免受人肉搜索。 在此背景下,在传播此类内容时,显然应该充分关注其负面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粉丝越多,责任就越大。 UP主是拥有百万粉丝的大V。 他要有“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意识。 考虑到相关视频是在以青少年为主要用户的公共平台上播放的,这一点就显得更为重要。
人肉搜索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首先,答案肯定是弊大于利!
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的直接表现。
在人们可能不公平的舆论煽动下,利用各行各业的各种能力来收集目标的信息,就像剥光了一个衣冠楚楚的人的衣服,赤身裸体地站在众人面前。
那么人肉搜索到底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呢? 我认为这个问题还可以扩展到暴力本身是否弊大于利或者利大于弊。 暴力手段可能会推翻腐败的政权,也可能导致非理性舆论的爆发。 暴力如此,人肉搜索亦如此。
但当我们的社会在宣扬放弃暴力、使用法律武器的时候,什么时候大家才能把它运用到网络平台上呢?
总之,“人肉”搜索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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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人肉”搜索的那些事儿,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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